20歲女孩做了紋眉和美瞳線,然后就悲催了……網友們都炸了
網友“@純子”在市民網APP爆料:20歲女孩小蔣在2016年12月2號來到大潤發芭莎美瞳店做了紋眉和美瞳線,當時店家收了600元定金費用,手術過程中導致眼睛周圍紅腫,眼淚直流,無法睜開,眼前一片漆黑,恐懼萬分之下要求店家立馬帶其赴醫院進行治療,當晚因無法睜眼,治療過程中由商家陪同,商家竟然趁小蔣看不見的情況下,故意以假姓名幫其登記入院治療(為防今后糾紛而故意造假)其行為是可恥不道德的!
入院檢查后診斷為雙眼角膜擦傷內眼,至眼膜損失,不合格麻藥和失誤操作使得小蔣一周近乎失明狀態,當時店家帶著孩子向小蔣哭訴自己離異后生活不易,希望能體諒,小蔣竟心生同情將自己準備用于支付紋繡的1000元給了商家,并讓商家先行帶孩子回家,自己則聯系朋友來醫院陪同自己!
事后小蔣滴眼藥水進行治療,前后四次赴醫院復查,至今事件發生已近一月,外傷紅腫狀態已經好轉,但視力下降明顯,夜間視力模糊,每次復查商家的確也陪同,還積極配合,小蔣也想以先治好眼睛為主,其余事情隨后再說,也不想難為商家!
今日小蔣與商家進行事故協商,小蔣提出自己因為近一周半失明狀態下無法工作,今后視力下降怕留下后遺癥希望商家適當給予補償,店家竟說蕞多給600元了結此事!竟避重就輕的出示治療期間與醫生溝通的錄音記錄、說沒太大事,還達不到傷殘的標準為由,態度與之前180度轉彎,此時小蔣才恍然大悟這期間商家從登記假姓名起就一直由預謀的推卸責任。
今日在媒體曝光此事,附上商家信息希望大家引以為戒一定要選擇正規商家,更是希望媒體能為自己一個公道,商家也能負起該負的責任!
需要警醒的是
其實像這樣的投訴
在黃山也不是第壹起了
今年10月份,網友“@小言言言”市民網爆料:?我在2016年8月,通過朋友介紹到莊芳芳處繡眉。到她家,她說家就是她的工作室,我就覺得有點不對勁,怎么工作室在家里呢,她說是微店,節約成本,處于對朋友的信任,我也沒細想,交了800元錢到她手中,就讓她繡眉,但過程疼痛難忍。回家后仍未好轉,就微信問她怎么回事,她說過幾天就會好。但眼周圍紅腫一直持續,再次詢問,她居然還想我推銷產品。熬過兩個禮拜,結痂掉了,發現眉粉完全沒有上去,上面居然是記號筆的顏色,她就否認這個事實。
去了市場監管所投訴,要求她退款,考慮到大家都不容易,我都沒有要求賠償,她卻一直避而不見,說在外地,但從微信上看,她應該在本地,實在避不了,去了市場監管所,囂張的說不同意調解,我又去衛生監督所舉報,舉報她非法行醫,衛生監督所又說不屬于非法行醫,我就納悶了,這樣的黑店,無照經營和非法行醫這等違法行為就沒有監管部門有辦法管理了么?也提醒其他網友,要注意這種黑店坑人啊。
@徒步:首先對女孩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對商家的不慎表示憤慨,但是——為什么要做美瞳呢?
@飛翔的阿寶CF:頂上去,讓很多人看到,還女孩子一個公道,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商家可有這些資質真的要去了解一下。
@凌晨一點:出現這樣的事情,店家一定要承擔責任,給予應有的道歉和賠償!看到很多人跟帖說為啥要去做美瞳,活該,我想說的是,愛美天經地義,難得你坐車遇車禍怪不該坐車應該走路,你吃飯吃到壞的食物怪自己為啥要吃飯?事情發生不是責備為什么要去做這件事情,而是出現問題就要解決協商,平心而論大家誰都不想花錢買罪受,很明顯,在店家帶女孩去醫院就診時不給其填寫正確名字,就是從一開始就有意推脫責任,如果很多人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以后還有誰會在你遭受傷害時維權?希望有關部門高度關注這類問題,不正規的商家給予取締,免得再有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而且現在還沒有出現很大的傷害,商家應該道歉賠償把問題化小,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hbw:作為一名眼科醫生,表示角膜上皮擦傷會完全愈合,不留痕,但是要吃一兩個禮拜的苦的.
@逛逛66:事情發生了,重要的是如何處理和處理的態度。再去追究為什么去紋眼線沒有意義。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眼線本來就在上眼瞼內側,操作不當很容易受傷、感染。這事情也算是給各位愛美的美女提個醒了。
蕞后還是提醒下廣大女性
愛美無罪,但是在紋眉或做其他微整時
一定要謹慎行之、選擇正規機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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